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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晋江市授权专利奖励的通知

来源:本站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2-11-23  浏览次数:4079
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晋江市授权专利奖励的通知
录入:bangongshi   更新时间:2016/1/5 8:12:50   点击数:10967

各有关单位:

    根据《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的若干意见》(晋政文[2015]104号)、《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江市大力推进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奖励扶持政策操作规程的通知》精神,现就2015年度晋江市授权专利奖励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凡本市的个人、企业或其他组织,或者在晋江市辖区内有经营场所、经常居所的个人或其他组织,以晋江市为联系地址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并于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授权的专利可申报奖励。

    二、奖励标准

    根据《关于大力推进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的若干意见》的规定,奖励标准为发明专利每件4万元,实用新型专利每件3000元,外观设计专利每件1500元。同一企业、同一年度奖励不超过30万元,其中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奖励不超过10万元。同一个人专利权人,同一年度奖励不超过10万元,其中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奖励不超过5万元。对获得境外国家(地区)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奖励5万元,同一发明创造获得多个国家(地区)授权的,奖励不超过10万元。

    三、申报材料和时间

    申请人须提交书面材料《2015年度晋江市授权专利奖励申请表》,专利证书、专利权人身份证明(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个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非本市户籍还需提交居住证)和电子文档《2015年度晋江市授权专利奖励明细表》。

    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申请表和明细表可到晋江市科技网(www.jjkjj.gov.cn/)下载中心下载。

    申报时间:申请人于2016年4月30日前将书面申报材料报送市科技和知识产权局专利科,将电子文档《2015年度晋江市授权专利奖励明细表》直接发送到jjipo85660507@sina.com,逾期不再受理。咨询电话:85660507。

    四、其他事项

    1.申报的专利须符合专利法规定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具有市场应用前景,符合本市的产业发展方向;属于职务发明的没有专利权属纠纷;个人专利须为本人原创的;申请过程没有出现著录目录变更的。

    2.凡生产废弃物超标排放、“三合一”整改不达标、恶意欠薪、偷税漏税或者构成重大危险源而未按要求评价登记的企业,自其被查出(或发现、认定)直至整改达标或按规定接受处罚之日起两年内,不予享受任何鼓励扶持政策。

 

附件:2015年度晋江市授权专利奖励明细表.xls

      晋江市授权专利奖励申请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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